主辦單位: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廣東省監察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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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、端午將至,為加強警示教育,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,湛江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。
一、湛江市標碼所所長竇興德等2人違規發放和領取津補貼等問題。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,竇興德在市標碼所領取工資福利的同時,違規領取3C檢查員業務提成費共計112487.81元;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,市標碼所違規發放“八一”補助、窗口人員補助、伙食補助等各種津補貼11項共計231097元,其中竇興德違規領取17950元,湛江市標碼所副所長章建設違規領取15100元;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,經市標碼所、市質監協會和市標準化協會同意,市標碼所在編人員共11人在市質監協會和市標準化協會領取津補貼和績效工資共計782016.01元,其中竇興德違規領取127496元,章建設違規領取65158元。竇興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章建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違紀所得被收繳。
二、湛江市電線電纜公司原經理(法定代表人)、黨支部副書記潘康強私車公養問題。2009年4月至2017年3月,潘康強未經班子會議研究,以公司一直沒有配備業務用車為由,個人決定將其私人車輛作為該公司業務車輛使用,并將該車輛的燃油費、維修費、保險費共計98137.69元在該公司辦公經費中報銷。潘康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違紀所得被收繳。
三、湛江市藝術研究室主任宗套花等3人違規公款報銷等問題。2013年第十三屆、2015年第十四屆中國戲劇節期間,宗套花一行前往蘇州參加觀摩學習,未經主管部門同意,擅自改變行程在其他城市逗留,并將應由個人負責的費用包括住宿費、交通費、差旅補助等共計5490元用公款報銷,其中宗套花報銷3430元。2013年至2017年期間,經宗套花同意,該單位違規報銷差旅費、交通費、加油費、餐飲費等共計91591.48元,其中宗套花報銷13162.2元、會計柯迎報銷20899.97元、音像攝制中心主任兼出納何雄斌報銷26378.61元。2013年至2016年期間,經宗套花同意,湛江市藝術研究室違規給單位在職干部職工超標準發放通訊費共計9980元,其中宗套花領取3190元。宗套花受到黨內警告和政紀警告處分,柯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何雄斌受到政紀警告處分。違紀所得被收繳。
四、遂溪縣招考辦原主任李華武等5人違規領取補貼問題。2012年至2017年期間,時任遂溪縣招考辦主任李華武、副主任林權、工作人員鐘錦榮、李曉萍和陳家裕共5人違規領取了遂溪縣招考辦以高考體檢前會議補助、體檢后會議補助、工作補助等名義發放的補貼共計44550元。李華武、林權、鐘錦榮、李曉萍、陳家裕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違紀所得被收繳。
(湛江市紀委監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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